2月1日起,部分区域封山禁火!青岛两区发布重要通告

2024-01-19 10:15 崂山区政府网站、城阳区政府网站阅读 (37337) 扫描到手机

近日,崂山区、城阳区分别发布重要通告,2月1日起,部分区域封山禁火。

崂山区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禁火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崂山森林生态安全,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崂山区所有山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

二、在高火险期内,对崂山景区、金岭山生态公园非开放区域和所有集体山林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三、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

四、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所有进入崂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五、违反上述规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或者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者,将依照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10日。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城阳区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实行封山禁火的通告

一、封山禁火期限:2024年2月1日00:00-2024年5月10日24:00。

二、封山禁火区域:夏庄、惜福镇街道辖区所有山林区域(毛公山景区开放区域、丹山建成的开放式山头公园除外)及城阳街道驯虎山、凤凰山、环城林带属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区域,全部实行封山戒严,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三、在封山禁火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山林;

(二)烧火取暖、野炊、烘烤食物、吸烟、乱丢火种、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

(三)烧荒、烧秸秆、烧地边、焚烧垃圾;

(四)电焊、电气焊、切割机作业,爆破作业以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在封山禁火区域内修建涉及动火作业的工程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