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法院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

2024-02-22 10:5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434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超

日前,在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讲评会上,青岛海事法院法官张勇作为全省法院12名案例讲述人之一做了精彩的案例讲述。

“努力办好一件件涉及船员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蕴含着‘大政治’,保障着‘大民生’。”张勇以“践行司法为民,守护海上安澜”为题,讲述了青岛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陈某在疏浚船上担任船长职务,工作时遭受严重人身损害,疏浚公司拒不赔偿。法院受理后发现,疏浚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即使原告胜诉也拿不到一分赔偿款。法官没有按部就班地开庭裁判,一判了之,而是在依法调取疏浚船的全部船舶登记资料、疏浚公司的企业登记信息和相关疏浚合同后,追加刘某、龚某为本案被告。为了尽快帮助原告拿到赔偿款,法官召集两被告核对合伙账目,进行合伙清算,最终促使被告与陈船长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陈船长各项损失140万元。调解协议签字后,在案件回访中法官又了解到,被告要追讨回外面拖欠的工程款才能赔偿。法官一次次往返拖欠工程款的两家单位进行协调,调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140万元一分不少的转到了陈船长的账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展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青岛海事法院将以此次精品案例讲评会为契机,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小案”背后的民生民意,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司法为民之初心,守护海上安澜之画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