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违法行为查实,招远市阜山金矿有限公司合计被罚45000元

2026-09-04 11:1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090)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招远市阜山金矿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行为,受到招远市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烟招)应急罚〔2026〕75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21 日。经核查,该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二是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两项罚款裁量,合并执行罚款 45000 元整。

公开工商资料显示,招远市阜山金矿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阜山镇东李家庄子村,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该企业为法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是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企业主要从事金原矿采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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