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印萍:加强科研与司法互通 建环境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

2019-03-05 07:50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231566) 扫描到手机

印萍代表

文/半岛特派记者 王丽平 李晓哲 图/半岛特派记者 梁玉鹏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更加注重经略海洋;在今年年初的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动员大会上,省委书记刘家义也提出将海洋强省作为八大战略布局之一。所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海洋强省建设是住青代表委员们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3月4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说,今年她特别关注的两个问题正是与海洋高质量发展有关,一个是海洋环境监测,一个是海洋环保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平台的建设。

加强海洋环境调查和监测

3月4日,见到印萍时,一头利落的短发、一件花色衬衣、一身黑色制服,将她衬托得格外精神。“科研并不一定高高在上、冷冰冰的,它与我们的生活其实息息相关。我们从事的是环境地质工作,它是探索人地之间关系的,研究的是地质环境和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和反馈机制,比如全球气候的变暖、海平面的上升、风暴潮的加剧、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再比如极端降雨导致的入海河口的内涝、陆源物质向大海的快速输送累积对局部地区海岸带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等。”印萍说,这些都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

“我希望更多的人能了解海洋、关爱海洋,因为海洋它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印萍说今年她上会比较关注的内容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方面的建设。

“我们的海洋要想发展好,生态建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从我自身的专业来看,加强海洋环境的调查和监测的工作,为海洋的污染防治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是加强海洋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印萍说,山东省刚刚出台了《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其中对于海洋监测体系的健全有了具体计划。

据了解,《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中规划,到2020年,全省预计建成分布合理、有效运行的海洋环境实时在线观测监测网络。此外,要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信息产品开发,提高监测服务管理效能;加强沿海7市及主要县(市、区)海洋预报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溢油、绿潮、赤潮和海洋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系统,编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建立沿海重大工程建设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制度,科学划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增强沿海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对石油炼化、油气储运、核电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和综合风险评估……

“众多的对于海洋监测体系健全的计划和措施,是对海洋环境的提前保护。”印萍说,这也是充分尊重海洋的自然规律及属性,保护海洋生态空间的重要举措。

科研与司法的互通尚需加强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是印萍履职的第二年,“正是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过程中,我发现目前我国科研与司法的互通还远远不够。”印萍说,今年她带来的另外一个重要议题是关于科研司法互动,建立海洋环保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平台的建议。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涉及海洋和水环境污染类的公益诉讼案件会越来越多。”印萍建议国家应建立科研机构和司法机关互动平台。

印萍告诉记者,她的办公桌上长期放着一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为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而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这是给她的重要参考书。“科研人员平时都是潜心做好自己的科研课题,很少关注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在办理公益性案件诉讼时需要我们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支撑,这些以前我们是不知道的。同样,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也需要司法机关的介入。经过沟通后,我们的想法同最高检、最高法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谈到这里,印萍有些激动。

“我国有很多从事公益性科研工作的事业性单位,具体从事海洋环境生态研究的单位就包括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所属的科研调查单位,中科院和教育部的很多科研力量也会开展相关的工作。有很多专家和技术力量,但是比较分散。”印萍表示,他们本就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做这些技术支持不会涉及资金问题,更不会给国家增添负担。“比如,在我们这里可以挂牌××实验室或者在海事法院建立专家咨询组等,这些科研机构在给司法机关提供技术支持的同时,还可以向他们提供一些办案线索。”

印萍说,此前他们在做调研过程中发现过一些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问题,但因为不熟悉司法反映渠道,大多数线索只能随着调研成果以项目报告或论文的形式反映出来。

“这需要很长时间,可能这个报告或者论文要等五年以后项目结束了才能体现出来,但为时已晚。要知道,有些问题是正在发生的,需要马上处理。”印萍认为,如果国家能够设立科研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公益诉讼互动平台,就能迅速办理这些刚刚发生的案件,会更及时有效地保护我国海洋环境。

应建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

“开展司法机关和科研单位互动,建立环保公益诉讼(特别是海洋环保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是提高我国环境司法能力,保护生态环境,节约科技资源的双赢举措。”印萍说,对此,她有自己的具体建议。

“建立司法机关和环境资源调查研究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检察院和法院与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印萍说,一方面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所属的调查机构建立畅通的渠道,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环境污染问题、环境违法事实的线索;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环境调查、评估和鉴定,特别是长期跟踪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开展环境生态修复的后评估,为司法追诉和类案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还应建立公益性环境资源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各级检察院和法院应加强与环境资源公益性研究机构的合作协作,在现有的专业科技平台上加挂‘环境公益诉讼科学实验室’,‘环境公益诉讼技术平台’等,利用好现有环境资源领域技术平台,更好地为环境司法提供科技支撑。”印萍说。

“最后,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家库。”印萍介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家库,组织专家参加环境司法活动,提供技术咨询,缓解司法队伍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邀请专家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司法履职能力,高效、高质量地实施司法审判工作。

“希望我们的青岛我们的山东,海滩洁白、海浪清澈。”印萍说,山东本身有很好的海洋资源,特别是空间资源,未来希望能更好地利用这些资源,让我们的人民能更好地利用我们的海洋牧场。

作为海洋环境方面的专家学者,印萍说,下一步,她将在履行好全国人大代表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为最高检、最高法等和地方司法机关海洋公益诉讼相关的服务渠道,更好地为其提供科技支撑,共同维护好青岛、山东乃至全国的海洋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