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24-05-07 11:31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54552) 扫描到手机

4月24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在其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显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华医药),以及时任沃华医药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彩霞因违法违规被处罚,前者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后者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具体如下:

经查明,沃华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被阳新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该留置措施对其履行职责有影响。阳新县监察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向沃华医药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彩霞送达《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赵彩霞决定沃华医药不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直至2023年11月7日沃华医药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公告》。

上述沃华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赵彩霞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赵彩霞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司官网显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3年,隶属于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潍坊。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股票代码:0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