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健身退卡难?历经仨月成功退卡

2019-03-22 09:47 半岛网阅读 (9405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李春燕 通讯员 邢丽婷

张女士今年70岁,自2016年和老伴在某美容院做足道、腿疗、腰、肾等保健项目,先后缴费10多万元,成为终身会员。2017年该企业被并购,新美容院单方将其办理的终身卡改为次卡,对此消费者认为店方违约,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坚决要求退卡,店方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无奈之下张女士与老伴被迫以次卡消费。2018年新美容店合同到期关门,又将老两口转到其他连锁店,因两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继续消费,于是到即墨区消保委投诉要求退卡。

接到投诉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张女士了解事情经过,同时与被投诉方联系核实情况。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在了解相关情况和掌握相关证据后,工作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解,严厉指出店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实,希望店方依法退卡,但店方仍然无理拖延。经过长达3个月与经营者的反复协调,2018年7月,双方最终达成退卡协议,由该美容总店为消费者张女士退还37000元。对此,张女士及全家对工作人员帮她挽回经济损失表示万分感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经营者承担了前者的债权债务后,应依法履行前期美容院与消费者签订的消费合同,即在原约定地点向消费者提供约定服务,并应按照原约定使消费者享受终身卡待遇,不能以企业并购为由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对消费者张女士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给予支持,并最终通过不懈调解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得到消费者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