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为赶时间上了青兰高速 还涉嫌套车牌终被罚

2019-04-10 17:45 半岛网阅读 (4467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鑫 刘玉凡 通讯员 管讷

4月8日上午,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沂水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查获一辆涉嫌套牌上高速的变型拖拉机,而且套的还是自己的车牌。

8日上午9时许,沂水大队民警在青兰高速公路临沂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后车牌的货车在辖区路面行驶,但是民警却发现该车悬挂了前牌,并且穿梭于车流中,车速很快,为避免安全隐患,民警通过喊话器将其引导至服务区内。在青兰高速沂水服务区内,民警询问驾驶员刘某为何不悬挂后车牌时,刘某告诉民警后车牌不慎丢失了,还没来得及到车管所去补,急着搞运输就没挂号牌上路了。但细心的民警却发现另一个重大疑点,其车辆后方喷涂的放大号居然和其车辆前方悬挂的号牌号码不一致,这让民警更加疑惑。民警随即对车辆进行了检查,仔细询问了驾驶员刘某,并要求刘某出示车辆的行驶证,刘某见状只是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

经过民警仔细调查,刘某交代了全部违法事实。原来刘某所驾驶的并非一辆普通货车,而是一辆变型拖拉机,按照法律规定,拖拉机只能用于农业运输,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而刘某为了赶紧到达目的地就选择了走高速。但是如果悬挂本来的拖拉机号牌或者不悬挂号牌,在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就会被收费站工作人员拦下,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于是刘某就只在车辆前方悬挂了一面普通重型货车的黄色号牌,以躲避收费站人员的检查并顺利进入高速公路。当民警询问车牌来源时,刘某交代其悬挂的号牌是自己另一辆货车上的,由于那辆货车在维修,这趟活又比较急,就把自己的这辆类似于货车的变形拖拉机开了出来,结果没想到还没到目的地就被交警查获了。

因刘某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罚款2000、记12分),其所驾驶的车辆被依法扣留,另外,其还涉嫌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罚款200、记3分)、未悬挂号牌(罚款200、记12分)等多项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刘某将被合并处以罚款2400元,驾驶证记27分的处罚。面对重罚,刘某后悔不已、但却已是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