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提问:精装修款部分是否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

2019-07-29 17:09 半岛网阅读 (727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郭振亮

“我想问一下精装修款部分的钱是否也在监管,是否是装修验收后才拨付(相关资金)?”市民提问说。

对此,青岛高新区建设局回应说:《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开发企业使用重点监管资金的,应按照以下监管节点提出申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成层数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主体封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

以上为资金拨付节点,精装修标准不在审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