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套公租房下月启动配租 涉崂山、市北等多个项目

2019-08-06 06:2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06622) 扫描到手机

制图/徐雪茹

半岛记者 郭振亮 报道

本报8月5日讯 8月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与市民在线交流时,针对市民关心的住房保障政策等话题进行了集中回应。据介绍,今年青岛市计划配租公租房1000套,预计今年9月份起相关区市将陆续启动配租工作。在市民关心的“群租”问题上,陈勇透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积极调研,推动尽快出台青岛市房屋租赁法规及最低租住标准。

据陈勇介绍,按照计划,今年青岛市计划配租公租房1000套,主要位于崂山午山馨苑项目,市北大洋涂料厂、海泊河33号地块、小水清沟E地块项目和李沧区湾头等项目,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预计今年9月份起相关区市将陆续启动配租工作。

“群租”倍受广大市民关注,由此产生的问题较多。陈勇介绍说,“群租”不但对出租房屋的居住安全造成隐患,也给邻居的正常生活带来干扰以及造成居民小区的环境恶化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虽规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由于青岛市尚未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及最低租住面积标准,导致目前处理“群租”暂无法可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积极调研,推动尽快出台青岛市房屋租赁法规及最低租住标准。

同时,由于房屋租赁涉及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和邻居等的合法权益的维护,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推动维护。青岛市自2017年,每年通过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实物配租4000套,租赁补贴3000户。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通过编制住房租赁发展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和布局,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收购、长期租赁或受托经营市场存量房源,用于扩大市场租赁规模。

陈勇表示,将依托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各类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主体备案制度。强化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全面建立相关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红名单”“黑名单”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信用记录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严厉查处住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租赁住房出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禁止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将原设计的房间再次分割改造为“房中房”对外出租,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租赁行为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