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日谈 | 崂山首张罚单,能否帮驴友改掉“驴脾气”?

2019-12-10 08:30 半岛网阅读 (35974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学义

市民王某持年卡进山游玩,违规闯入崂山未开放区域。接到其家人求助后,景区联合社会各界共出动救援人员将近200人,历经12个小时搜救,将王某安全救出。12月8日,崂山风景区行政执法大队对王某开出罚单1000元。这也是崂山风景区针对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行为所开出的首张罚单。

救援现场。

生命可贵,值得庆幸的是,王某被及时安全地救出。其家人以及所有关心他的人,终于长出了一口气。然而,王某个人违规行为引发的大规模搜救行动,已经极大耗费了国家和社会资源,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他理应为此付出代价。

应该看到,崂山风景区对王某开出首张罚单是有依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对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行为,可予以100~5000元罚款。鉴于王某承认错误的态度诚恳,崂山风景区行政执法大队才对其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通过此次事件以及这张罚单,王某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达了对搜救人员的感谢以及对社会的歉意,同时他还明确表示,“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我奉劝那些有走野路子倾向的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遵规守纪。”可以说,这张罚单的直接目的已经达到。

事实上,这张罚单也是崂山风景区在审慎决策之后开出的。崂山位于海岸线上,风景优美,奇峰怪石林立,周围又遍布高校,到崂山探险的登山爱好者很多。诚然,拥抱自然,融入野地,向来是不少人的梦想,挑战极限、突破自我,也是一种可贵的勇气。但是,探险不是冒险,更不应该以身犯险。必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妥善安排,量力而行。然而,一些探险者缺乏专业训练,又不守规矩,频频闯入崂山未开放区域,致使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公益救援组织,背负了过于沉重的搜救压力,每年救援行动多达几十起。2012年底,一位58岁的驴友老高在崂山未开放区域失踪。救援人员冒着大雪搜山,前后共出动3000多人次,12天后在一处山涧找到了老高的遗体。

显然,崂山首张罚单的目的不在于罚款本身,而是要帮个别驴友改改“驴脾气”,警示他们不能再继续任性,否则就将面临一定的惩治。2013年实施的《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今,黄山、四姑娘山等已经实施有偿救援,已有驴友在被罚款之后,还被追缴了数千元的有偿救援费用。目前,青岛尚未向违规驴友追缴有偿救援费用。而据悉,下一步崂山也将进行相关探索。而无论行政罚款也好,有偿救援也罢,都是为了倒逼驴友遵规守纪,减少人为险情,避免公共资源的无端耗费和透支。

无论是谁,对于大自然都必须常存敬畏之心,不能不顾后果地去“征服”。登山的乐趣在于锻炼身体,在于克服困难的体验,而非一味涉足未开发区域。希望公众能够快乐探险,平安归来,在梦想与现实之间量力而行,如此才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