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出台16条措施扶持企业经营发展

2020-02-17 07:34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5169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媛

2月16日,为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扶持企业发展16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

优化现场踏勘流程。对药品进口通关备案,适用网上办理、邮寄材料办理、委托区市局办理。

优化异常名录移出流程。对符合条件且能后续补充手续的,企业做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

优化融资抵押流程。发挥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作用。

优化企业年检年报。允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邮寄方式报送年检材料。

免收检验检测费和标准咨询费。企业新增或转产洗手液、皂类、湿巾、纸巾、酒精等产品的,检验检测费用全部免除。

提供许可延伸服务。支持商标电子化申请,落实疫情应对最新商标审查政策。

定向帮扶转产防疫用品企业。明确全链条帮扶职责,统筹质量检验、标准化专家“一对一”指导帮扶。

加强计量检定、校准和标准化技术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新增生产疫情防护用品的企业,主动上门服务。

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经提醒督促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属于首次违法的,不予行政处罚。

延长认证认可证书有效期。对有效期届满及需要继续认证维持的证书,适当延长原有认证证书有效期。

改进投诉、抽检和质量检测服务。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当日处置、当日反馈。

科学安排未开工企业特种设备检验和电梯维护保养。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或延长维保周期。

加大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力度。强化竞争性政策基础地位,确保不同市场主体的公平市场待遇。

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和防疫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消毒。

严厉打击价格和市场交易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以及违反市场交易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