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已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 符合条件可申办

2020-03-27 19:39 半岛网阅读 (6625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3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有网友询问城阳共有产权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么?曹彦平介绍,该中心已开展了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如市民符合条件且属于试点项目范围,可申办公积金贷款。

对于网友询问的租房提取公积金是否影响后期贷款、是否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曹彦平回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贷款次数;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按照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如果账户余额过低,会影响贷款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需在购房交易完成后,方可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目前政策不支持购房人在支付首付款时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