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以生命权纠纷起诉刘鑫 城阳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

2020-04-04 10:57 半岛网阅读 (957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江歌母亲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并于3月29日以公告形式向刘鑫送达起诉状及传票。

据送达公告显示,被告刘鑫,原告江秋莲起诉其生命权纠纷案。法院表示,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该院夏庄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