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发布本周医保热点问答 涉及医保转移、社保提取等

2020-04-29 16:55 半岛网阅读 (4517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4月29日,青岛医保发布了本周医保热点问答,看看有你关注的没?

  问:

  我是企业经办人,看到市医保局官网发布的公告,2-3月降费率差额医保费会冲抵4月的缴费,但为什么我们企业4月没有冲抵?

  答:

  本市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2-3月份符合降费率的差额医保缴费正分批次进行退费抵扣,本月未完成冲抵的,顺延至下月。

  问:

  我原在青岛参保,现因更换工作到外地,想把医保转移到现工作地,如何办理?

  答:

  参保人在青岛医保缴费无欠费,并办理解聘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转出业务。

  步骤一: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有两种途径:一是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选择“个人办事”栏目,通过“医保征缴入口”进行用户登录后,在“个人自助”模块,选择“医疗参保凭证打印”,点击生成信息即可打印凭证;二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打印。

  步骤二: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递交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其要求申请转入即可。

  问:

  我已退休,并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请问我社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怎么提取?

  答:

  本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等就医备案手续的,社保卡里的医保个人账户金将于次月转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内,参保人可在社保卡金融账户自行提取。

  问:

  我刚生完孩子,没有参加医保,我爱人参加了职工医保,请问怎么样能领生育补助金?

  答:

  男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符合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应于其配偶分娩后次月,由单位或个人到本市任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工作站办理申领手续。

  所需材料:能够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共享信息的,需要提供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女方出院记录、医疗费有效票据凭单;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共享信息的,还需提供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若无法提供的,需按规定提供书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