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调整新冠病毒检测费标准:核酸检测费150元/次 抗体检测费50元/项
2020-05-0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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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齐娟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6号)要求,自5月1日起,青岛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费标准调整为:核酸检测费150元/次,抗体检测费50元/项(IgG、IgM两项合计100元)。第三方检验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附各检测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