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就高校食堂管理征求社会意见:菜品搭配低价菜不少于两成

2020-05-27 23:4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758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金震

5月27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高校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食堂高、中、低价位的菜品搭配合理,低价菜(2元以下)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在食堂餐位上要求不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2022年底前须达到A级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建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各环节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2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高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在2022年底前须达到A级标准。

各高校要定期培训与考核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要将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与卫生防疫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自评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和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此外,各高校要建立完善的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证高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低价菜比例不得低于两成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高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便民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高校食堂的大宗食品一律实行集中招标和定点采购,建立可追溯源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于食堂饭菜价格形成机制,各高校要成立师生代表参与组成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设饮食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食堂日常运行和监管。学生食堂(基本大伙)的毛利率控制在35以内。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以科学营养配餐为原则,规范引进特色窗口,统一管理。食堂高、中、低价位的菜品搭配合理,低价菜(2元以下)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

各高校要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资金渠道,根据在校生数,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资金,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市场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对大伙食堂(包括社会力量承包或经营的食堂)进行补贴, 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当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补齐。征求意见稿鼓励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和农产品联合采购,鼓励各高校通过“消费扶贫”方式,深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此外,要求各高校加强学生就餐良好卫生饮食习惯养成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文明卫生用餐。

餐位不少于学生数三分之一

高校食堂餐位也有明确要求,要根据在校师生规模,科学规划食堂选址、数量、面积,配足配齐相应食堂设施设备,食堂餐位不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对学生食堂要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的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校承担。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食堂信息化建设。各高校要将食堂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明厨亮灶+互联网”作用,随机抽查食堂运行状况,主动查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要突出食堂线上餐饮服务功能,为师生生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此外,要求各高校要加大对食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压实责任、规范管理,保障食堂健康运行。鼓励各高校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对食堂进行量化监督考核。要充分发挥后勤行业组织作用,通过行业自律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将加大对高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