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网售减肥药竟然有“毒” 青岛市南法院:判刑九个月

2020-06-20 22:2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876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桂东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90后小伙周某某通过互联网网购零售平台(淘宝网)向本市市民彭某、贺某、李某,北京市民何某出售没有生产标识的瓶装红白色胶囊(彭、贺二人在服用该胶囊后身体出现不同程度不良反应),经测试,该胶囊含有国家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被告人周某某被查获后如实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

市南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以具有减肥功效为名,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处罚。判处被告人周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