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口罩连遭投诉 青岛这些药房、超市被罚

2020-06-23 19:3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42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媛

无资质便当店配的餐,大药房从无证企业进的药,您敢吃、敢用吗?23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口罩、集体配餐、外用药等。据悉,自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管系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案件。

超市销售假冒口罩连遭投诉,扣押!罚款!

2020年1月份,崂山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收到5起针对崂山区金大宝超市销售口罩的投诉。执法人员于2020年1月28日到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在售的假冒3M防护口罩和“飘安”口罩。

执法人员对上述假冒产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3M”口罩6包、“飘安”口罩7包。

没资质就敢“集体配餐”,还拒不改正,罚!

2020年2月24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隆福膳居便当店超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集体配餐服务活动。

在执法人员已经作出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后,该店拒不改正,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西海岸新区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真惊了!药店竟从无证企业采购药品

2020年1月9日,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青岛修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汉宝大药房店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办公桌抽屉内印有“销售出库单”、“即墨汉宝大药房--胡阳”、“商品名称逸青(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金额150.00”等字样的单据3张,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购进上述药品的有效供货方资质和票据。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345.5元;2.没收违法所得345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