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布城市防汛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020-07-19 09:0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038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桂东

19日,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发布城市防汛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气象台19日00时35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目前本市南部部分地区累计降雨量已达到暴雨,崂山山区局部大暴雨,预计今天凌晨到白天,本市大部地区降雨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6时发布:青岛市区6时气温21.2℃,今8时至明8时阴有中雨局部大雨转多云,局部有雾,北风4到5阵风7转3到4级,21℃到24℃。

根据《青岛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决定自2020年7月19日06时30分发布城市防汛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责任部门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市区重点积水点视频监控及警示系统全部开启。气象、水文部门密切关注气象、水文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预警。各区(市)、水务集团和相关责任部门要组织人力到岗到位,密切关注易积水路段排水情况,对市区重点积水部位开展巡查,对重要路段和低洼地段的雨水篦子及时清理杂物,疏通淤堵,确保积水排放畅通,必要时打开雨水箅子和排水井盖,并做好警示工作,做好抽水机强排准备工作,加快排水速度,设置防护装置,防止伤亡人事件发生;各区(市)、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恢复工作,督促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市政空间开发集团要对胶宁高架、杭鞍高架等快速路桥排水设施提前进行疏通,必要时实施积水强排;各区(市)城市防汛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防汛调度与处置,并及时开展风雨后道路清扫工作,保障城区整洁有序;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要根据风雨情况做好在建工地、危旧(漏)房屋、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安排专人进行看防,确保安全;城市管理局、路灯管理部门要组织做好台风降雨期间广告牌匾、灯光亮化等防风、防雷工作,避免发生漏电伤亡人事件;园林部门配备专业工具,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对倒伏树木、苗木进行扶架、清除处置;城市管理部门和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要全力保障电、水、气供应,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地铁、城投、市政集团等单位组织做好防汛队伍、物资及设备的点验工作,抢修人员到岗到位,机械设备物料做到随提随用。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水库运用控制方案对水库进行调度。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降雨应对准备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合理部署警力,做好降雨期间配合封路管制工作并指挥疏导交通;其他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强降雨应对工作。如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市城市防汛办公室。

各单位在防御强降雨时,请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避免事故发生。

(值班电话:85916101  8591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