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向全省大中小学下通知:落实早操制度 每天15~20分钟

2020-09-25 14:5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40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关注学生体质健康,山东省教育厅9月25日发布通知,决定自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中小学和高校强化落实早操制度,出操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一般以跑步为主,也可以做健身操、跳绳等具有一定运动量且适合集体活动的项目。

省教育厅要求充分保证出操时间。学校要根据本校作息时间统一组织安排出操,出操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落实每天早操制度,鼓励非寄宿制学校开展早操活动。特殊天气或特殊情况下可不出早操。在早操内容方面,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季节等实际合理安排早操活动内容。一般以跑步为主,也可以做健身操、跳绳等具有一定运动量且适合集体活动的项目。早操应在校内运动场、体育馆或教学楼、宿舍楼间空地等场地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马路、广场或其它公共场所出早操,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为了切实提高早操质量,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制定早操实施方案,由体育部(组)负责活动场地安排、活动内容设计、运动负荷控制等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体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值班教师等负责具体落实,确保早操质量和锻炼效果。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值得一提的是,教师带操按课时记入工作量。

省教育厅在通知中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对学校早操组织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学校早操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鼓励学校和教师自编自创易学、易做、运动量适中、受学生欢迎的早操项目,不断提高早操活动质量。此外,省教育厅要求坚持阳光体育,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制度,加强学生课外锻炼,不得以早操取代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到2022年学生每天校内阳光下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