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警示语标注不符合要求 青岛壹枝笔啤酒被依法处罚

2020-10-16 16:55 信网阅读 (387145)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商品警示语标注不符合要求 壹枝笔啤酒被罚

信网10月16日讯  因生产的商品警示语标注不符合要求,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青岛壹枝笔啤酒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对此,记者曾致电青岛壹枝笔啤酒有限公司进行了解,但是其工作人员未透露详情。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委托某检测检验公司对青岛壹枝笔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烟海精酿啤酒进行抽检,检测结果显示,该商品的警示语标注(限玻璃瓶装啤酒检测)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因此被判定为不合格商品。

作为生产单位,青岛壹枝笔啤酒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日被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没收抽检批次不合格烟海精酿啤酒300瓶;没收违法所得334.40元;处罚款120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记者联系到了青岛壹枝笔啤酒有限公司,其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听电话后称这个事自己不清楚,应该问公司的销售部,在问及能否提供销售部电话时,该工作人员以自己现在有事为由挂掉了电话。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