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重污染天气 青岛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

2020-11-26 20:1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696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红梅

今年年底,青岛市要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目标任务,秋冬季空气质量状况至关重要。11月26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对45个行业的3600余家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清单式“一厂一策”管理,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宁(右)介绍青岛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相关情况

针对青岛市秋冬季特别是供暖期空气污染相对较重,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目前青岛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环境综合执法等14项工作作为防治重点,继续坚持“每周通报排名、半月调度会议、全月对标考核”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强化督导帮扶、压力传导和督查考核,确保全面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

近日,新修订的《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并公布,将指导青岛市更加科学有效地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重污染天气峰值,改善空气质量。

实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是实现科学管控的重要手段。青岛市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对国家和省规定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根据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方面环保绩效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在重污染天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青岛市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39个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开展绩效分级,根据企业综合绩效先进水平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不同等级,组织行业专家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企业申报、报告编制、绩效分级指标落实等方面进行技术帮扶;开展企业培训,线上线下及时答疑解惑,指导企业合理确定管控类型,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减排措施。

对国家、省未制定绩效分级标准的工业企业,市应急指挥部结合实际,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多、环境影响较大的矿山开采、其他建材行业、木材加工、石墨、塑料制品制造等行业和非燃气工业锅炉参照制定相应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规范企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确保绩效分级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涉民生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

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根本底线,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是根本途径,编制科学有效的应急减排“三源清单”是首要任务,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核实性是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好转和“削峰降频”的关键所在。

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源清单”是指污染物排放量位居前列的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是动态变化的数据清单,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重要抓手。青岛市自2017年起持续开展大气源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的研究工作。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全市应急减排清单实时动态更新,纳入应急管控范畴的每个排放源都有准确的名称、位置、经纬度等详细信息,助力精准锁定应急管控对象,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提供准确“靶向”,是青岛市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的强有力保障。

今年的工业源减排清单既确保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也将非重点行业但属于城市主要涉气企业的纳入管理,其他行业视情纳入;干洗店、汽修厂、餐饮店等涉民生的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降低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明确将“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作为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要求“一厂一策”要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在达到减排目标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应急响应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对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

为保障正常民生需求和社会运行,青岛市明确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对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生产重大疫情防控物资等保民生企业,纳入保障类企业管理,实施“以热定产”或“以量定产”。其中,对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要统筹民生任务分配,严禁故意分散处置任务。对涉及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等工业企业,涉及教学用书印刷的企业以及民生需求的农药、医药生产企业,可以纳入保障类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对保障类企业从严把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完善、环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若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或未达到相关环保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类清单。

对重点保障性建设工程,需要纳入保障类的,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扬尘管控要求的情况下,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不采取全面停工、停产措施。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2020年度全省交通运输重点建设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清单》,包含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16个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在确保满足扬尘管控要求的情况下,应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

此外,青岛市还将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能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将由未来3天提升到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预测将由未来7天提升到未来10天,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提供更加有效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