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起酒杯“砸”了饭碗 青岛一的哥酒驾被查

2020-12-26 17:2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585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12月11日,即墨交警岙兰路中队组织警力在岙兰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4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鲁BTA584的出租车行驶至检测点,执勤交警在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时,驾驶员马某某(男,43岁,即墨区人)表现的非常紧张,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得知自己已经达到酒驾标准,驾驶员马某某非常后悔,说因为交警日常对出租车群体比较信任,自己中午怀着侥幸心理就喝了一瓶啤酒,然而,法律不容触犯,酒驾就要付出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马某某将面临罚款五千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因此,他将丢掉驾驶出租车的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