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一女子持假证明迁户口 在派出所“栽”了

2020-12-28 14:4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515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

市民想要迁户口,是有具体要求的。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等,但李某为了要把父母的户口迁到村里,竟然耍起了小聪明,结果是可想而知。

近日,李某在胶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时,被民警当场识破使用伪造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以下简称《无房产证明》)。

12月14日,李某拿着一沓材料来到云溪派出所户籍窗口前,为其父母办理户口申报业务。

户籍民警马君伟拿着申报材料,仔细核对,当她看到《无房产证明》时,不禁蹙了下眉头,上面的印章不对。察觉到有问题后,马君伟立即扣押了这张《无房产证明》,经过进一步与房产管理局核实,发现其名下是有一套房产的,确定该《无房产证明》系伪造证件。

办案民警遂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在铁证面前李某承认了自己所提供的《无房产证明》确实是假的。

经查,李某(女,37岁,胶州人)想把父母的户口迁至农村去,但是她名下有一套房产,无法达到子女无房的要求,所以父母不符合城迁农条件的。于是李某便存有侥幸心理走“歪道”,花200元办了一个假无房产证明,并使用假无房产证明去派出所的户籍窗口申报业务,以为能蒙混过关,没想到户口没办成反而被民警发现了。

目前,李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