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规范教育惩戒行为 青岛老师、家长怎么看?

2020-12-29 21:0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779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菊 孙雅琴

12月2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由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明确六类情形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严重违纪的高中生可开除学籍。早在2017年,青岛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对学生可以适当惩戒,开创国内教育性规章之先河。此次教育部的《规则》也在岛城引起热议,家长和老师普遍认为惩戒教育有助于孩子更好地成长成才,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把握好“度”。

六类情形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近年来,如何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是否应该赋予学校和老师教育惩戒权,校园欺凌该如何防治等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持续讨论的热点话题。记者注意到,此次颁布的《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规则》第七条要求,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 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青岛:“教育惩戒”的“吃螃蟹者”

“教育惩戒”这一话题,对青岛的教育界来说并不陌生,时间倒回到三年前,青岛正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提“教育惩戒”的“吃螃蟹者”。2017年2月,本市下发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中提出,对学生可以适当惩戒。该办法的第十一条,针对学生管理具体明确,“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当时的这一表述属于在全国或地方教育性规章中首次提“惩戒”的概念,一度引发全国热议,本报先后推出多篇报道进行了深度解读,并引发岛城教育圈大讨论。

如今,三年过去了,青岛在教育惩戒方面积累了哪些经验,实施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家长和老师,听听他们的心声。

家长>>

学校老师家长间应达成惩戒教育共识

家长吕女士的儿子今年上六年级,孩子从小比较听话懂事,学习成绩不错,跟同学也很少闹矛盾,吕女士说,本以为校园欺凌这种事离自己孩子很远,没想到还真发生了。“孩子刚上学那会儿,班里有一个男同学,长得又高又壮的,喜欢欺负人,班里的男生女生没有不被他欺负过的,我家孩子的铅笔就被他掰断过两次,书本也被他撕过,班里还有一个同学被他打伤过眼睛。”吕女士说,当时班里的不少家长都向老师反映过问题,也找过那个男孩的父母,不料对方一味护着孩子,说孩子年纪小、有点儿调皮也正常,让老师和其他家长都很无奈。

“学校解决不了,班里人心惶惶,后来正好要换房,我们就给孩子转学了。”吕女士说,自己非常支持教育惩戒,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有些孩子确实缺乏家庭管教,就应该由学校、社会来教育。不过吕女士也担心,虽然有了制度撑腰,但是有些老师面对强势的家长可能还是不敢管学生、不敢进行惩戒。“其实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都有一个问题家长,一些孩子的坏习惯跟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所以我觉得,除了给老师惩戒权,给孩子立规矩,教育部门也应该多开展一些家长教育,给家长立立规矩,让学校、老师和家长之间达成一种教育共识。”

记者采访了解到,多数家长赞成老师适当地惩戒。“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长应该对学校、老师足够的信任。孩子犯了错不惩戒,以后或许会犯更大的错误。”青岛博文小学一名家长表示,只要老师能在《规则》之下进行惩戒,他认为这对孩子未来的发展是件好事。此次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不仅老师要学习,家长也应该好好学习和反思。

老师>>

惩戒的出发点是“爱”,帮学生树立规则意识

《规则》的下发也引发了岛城教师们的热议。青岛桦川路小学一名老师认为,教育部出台惩戒规则,明确处罚情形和处罚力度是为了让老师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成才。“其实老师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但有时候‘度’难以把握。比如有时候孩子的作业没有完成,老师可能会‘惩罚’孩子把前一天的作业多抄几遍,加深记忆。但究竟抄几遍合适?这个就是度的问题。”该老师认为,所谓“小惩大诫”不能超过度,否则打击了孩子的自尊心,造成家校沟通不畅,就适得其反了。此次,教育部下发《规则》对教师惩戒做了具体要求,让老师们心里也有了一杆秤,知道惩戒的“度”到底在哪里。

“教育部下发细则之后,相信很快省、市都会出台相应文件,学校也会组织老师们进一步学习。”青岛三十九中一名初中班主任认为,老师应该好好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学生更好地成长,该“惩”的时候还是要“惩”,只是应该注意方式方法。“现在老师的一举一动太受关注了,有时候老师怕惹麻烦,反而不敢管学生了。我认为这也不是正常的教育生态。”该班主任表示,所谓教书育人,教育者不能畏畏缩缩,应该把“惩戒”二字利用好。“当然,老师的‘惩罚’手段一定要保护孩子的自尊心,要记得‘惩’的出发点是爱,惩戒教育要让学生受了罚,仍能真切感受到老师对自己的爱。”

“惩戒教育不只是让学生改正错误、改掉坏习惯,更要让学生知道什么是规则、违反规则要承担什么后果,从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帮助他们实现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青岛五十八中一名班主任认为,未来学生总是要踏上社会的,提前帮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很重要。“但惩戒还需要标准统一,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尊重和爱是开展好惩戒教育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