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欠薪有回应:总包方中建八局四公司安排专人落实4名工人的16万工资

2020-12-30 22:0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32029)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有事找半岛,记者帮您办 | 解决欠薪有回应:4名工人的16万工资有了着落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12月23日,刘先生等四名工人被拖欠16万元的工资,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6663求助。本报报道以后,作为总包方的中建八局四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此事,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工地现场稳定。

12月30日,中建八局四公司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经过调查分包单位为河北泰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中建八局四公司作为总包方,已支付河北泰邺劳务公司90%,不存在拖欠分包工程款的情况。按照河北泰邺劳务公司和包工头隋经理的协议,河北泰邺劳务公司已付款至协议约定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为人民币115000元。该四名农民工欠款属实,拖欠的责任主体为包工头隋经理,在收到劳务的付款后没有将四名工人的工资及时发放。

因包工头隋经理与四名工人在具体欠款金额方面有争议,包工头隋经理给四名工人的欠条为16万元人民币,但是工程干完后存在大量需要维修的地方,包工头隋经理与四名工人达成一致,扣款4万元,最终双方确认的欠薪数额为12万元,但是因为劳务公司迟迟没有支付导致四名工人投诉等情况的发生,并且四名工人否认4万元扣款的事宜,属于劳务单位的内部纠纷。

中建八局四公司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要求,由总包方直接按照16万元的工人工资进行代付,在2020年12月30日将此部分工资支付到位,并保留对河北泰邺劳务公司和包工头的追诉权利。考虑到四名工人都在外地,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避免了工人舟车劳顿的辛苦。临近岁末年初,中建八局四公司始终把农民工工资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每一名农民工都能拿到自己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