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日五名司机酒后驾车被李沧交警查获

2021-01-02 09:2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705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张伟

2021年1月1日晚,李沧交警组织夜查,共查获酒驾4起,醉驾一起。

火车北站中队在金水路高架设岗查车,22时34分许,一辆红色越野在距夜查点50米处突然停车,交警迅速上前查看,打开车门闻到车内有较大酒味。当场对驾驶员王**进行酒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

经询问得知夫妻二人今天在瑞昌路亲戚家过节庆祝,高兴喝了两瓶啤酒,也找了代驾,但是因为代驾长时间未到,驾驶员王某某怀着侥幸心理想自己开车回金水路某小区,结果在金水路高架被交警查到。

22时28分类某某驾驶鲁JVY2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九水东路东向西行驶至青川路路口,被李沙路中队民警查获,其呼吸测试值为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1月1日22时01分许,驾驶员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枣山路西向东行驶至玉液泉路路口被李沧交警巡逻中队查获。经现场呼气测试,驾驶员张某某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其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

22时24分许,驾驶员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枣山路西向东行驶至玉液泉路路口被巡逻中队查获。经现场呼气测试,驾驶员张某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随后对其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车辆。

以上四名酒司机面临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