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中病毒致借记卡被盗刷 青岛市南法院这样判

2021-02-17 09:3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582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2016年9月15日,王某持S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在其工作单位附近的S银行ATM机取款时发现余额不足。王某回忆在11日曾持该卡取款,清楚记得卡上余额为5000余元,令其大为疑惑。16日上午,王某前往S银行打印借记卡流水发现,该卡曾在12日发生过一笔银行卡转账,收款人为姜某,金额为4900元。王某表示并不认识姜某,该笔转账非自己操作,并且该借记卡一直在自己手中,并没有出借他人或者丢失过。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被他人盗刷,立即前往青岛某派出所报案。后王某与S银行进行沟通,银行表示该笔转账是在账号、密码以及短信验证码完全无误的情况下进行的,故银行方无过错。王某认为该借记卡从未离开自己,并且自己从未将密码泄漏他人,如今借记卡被盗刷,S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

2018年4月,王某向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将案件委派至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S银行称,王某于2014年10月向S银行申请开通了网银转账功能,并设定了日限额,选择了“短信验证码转账”方式,即“开通后即可在手机银行、Pad银行、网银大众版等渠道凭短信验证码进行转账”,本案中王某的转账交易系通过“S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的操作,9月12日,该账户输入了正确的登陆密码,向预留的手机发出两次短信验证码也均得到验证,在此情况下S银行完成相关操作没有不当之处。王某提到,在9月12日当天,自己绑定有S银行卡的手机突然出现黑屏、系统崩溃的情况,无法接打电话和发送短信,王某遂前往专卖店进行维修。后王某通过比对银行卡流水发现,发生转账时间也与手机出现异常状况的时间相吻合。据此,调解员认定本案系王某因手机中木马病毒使信息泄漏,致借记卡被盗刷。随着调解的深入,双方态度逐渐缓和,王某认识到自己因手机使用不善致使手机中木马病毒而泄漏了相关信息,造成资金损失;该案中,S银行在责任范围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从法律角度并无过错,但从维系客户的角度出发,对王某进行适当补偿,收到了良好效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给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但也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存在一定的风险。很多金融消费者对电子支付安全知识了解较少,或未引起足够重视,金融机构应积极主动通过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应对不法分子多样化、复杂化的犯罪手段。同时监管部门要通过持续的宣传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应时刻关注网络交易环境的安全以及手机终端设备正常运行,切勿点击未知链接,下载手机应用APP应当在官方网站进行操作。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个人信息泄漏和财产损失。因该案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被评为2019年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