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艺人宣传费,姚安娜经纪公司被诉支付233万元

2021-06-08 17:38 ​澎湃新闻阅读 (52979) 扫描到手机

  6月8日,记者查阅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现,北京薇薇一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薇薇一笑)与北京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天浩盛世)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公开。裁定书显示,原告薇薇一笑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天浩盛世支付艺人的策划推广宣传工作服务费和违约金共约233万元。作出裁定的是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日期为3月2日。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被告天浩盛世成立于2014年12月2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等。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为周浩,歌手谭维维参股。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旗下艺人包括阚清子、沙宝亮、吉克隽逸、谭维维、金志文、戚薇等,还包括进军娱乐圈不久的姚安娜(任正非的小女儿)。

  据天眼查数据,北京薇薇一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等,是东阳留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该案件要追溯到2018年6月25日。民事裁定书显示,当日,原、被告签订《宣传委托推广服务协议》,约定被告特委托原告在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止负责被告艺人的策划推广宣传工作,第一期服务费总额为2,830,958元。协议签订后,原告已经完全履行协议内容,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至今未支付。故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判如所请。

  原告北京薇薇一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请,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务费213,0958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1425.24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北京薇薇一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签署的《宣传委托推广服务协议》约定本协议如有争议的,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北京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裁定书显示,天浩盛世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都在朝阳区,所以,目前本案已被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