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 两辆货车被李沧交警依法处罚

2021-06-16 19:51 信网阅读 (53747)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 两辆货车被交警依法处罚

信网6月16日讯 近日,针对辖区大货车集中的特点,青岛交警李沧大队不定期开展大货车集中治理,确保大货车上路车身整洁、标志清晰、遮盖严密、遵守交规、文明行驶。6月15日上午,李沧交警在安顺路、瑞金路检查大货车的过程中,一小时内查获两起货车车厢没有粘贴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

 (来源:青岛交警李沧大队)

上午10时55分,李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经安顺路与瑞金路路口时,因车身没有粘贴反光标识被交警拦下,紧随其后,张某某驾驶另一辆大货车,因同样的原因也被拦下。根据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登记有关规定,载货汽车、挂车应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志。两辆货车因车身没有粘贴反光标识均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大货车粘贴反光标识,可增强大货车的可识别性,尤其是在夜间、黄昏、雨雾灯低能见度条件下,能有效防止和降低大货车交通事故。一个小小的细节,关键时刻却能起到救命的大作用。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 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