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青岛可用“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2021-09-01 19:3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256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婧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提升公安交通管理便利化水平,根据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做好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试点改革措施第一批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将在济南、青岛推行使用“交管12123”APP核发城市货车通行码工作。

一、“交管12123”APP核发城市货车通行码适用范围: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运输普通货物、农副产品、生活物资、建筑材料等车辆申领电子通行码,用于通过禁行区域时出示、核验。

二、“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请流程:

1、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城市货车通行码,通过“交管12123”APP警务平台实人注册、实人认证后,并绑定机动车,生成的电子证照。

2、用户申请时可以选择已备案、已关联车辆或手工录入、扫描汽车电子标示输入车辆信息;系统核验通过后,根据实际通行需求,选择相应货车通行码类型及通行区域(线路),并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申请提交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审批结果将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核发城市货车通行码。

三、现场民警执法应用场景。对驾驶人未携带纸质版货车通行证的,现场执法过程中出示“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现场民警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经核实电子驾驶证、行驶证、货车通行码及路线或通行区域真实有效、状态正常的,确认无误后不再按未携带实体证件予以处罚。

四、用户申领“交管12123”APP核发城市货车通行码注意事项:

1、货车通行码申领实行诚信管理,提交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于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核实确认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申请人、机动车、车辆所属企业一并列入黑名单信息库,一年内不得通过网上申领货车通行码。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允许在线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机动车存在转出、逾期未检验、被盗抢、注销、嫌疑车、扣留、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事故逃逸、锁定情形的;车辆所属企业或者申请人被列入黑名单信息库的。

电子通行码与纸质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请在通行码有效期内按照指定区域(线路)通行,路面交警检查时应及时出示。

下一步,青岛交警将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以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为原则,进一步推行电子证照的深度应用,扩展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不断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市民群众便利生活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