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发布关于稳岗返还提供相关材料的通知
2022-06-2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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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关于公布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对象
针对不裁员、少裁员的诸城市正常参保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二、返还条件
1、2021年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2021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出清名单。
三、返还金额
2021年全年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按大型企业50%、中小微企业90%的比例返还至企业对公账户或单位缴纳保险账户,不含补缴的其他年度欠费和滞纳金。
四、提报材料
为压缩办理时间、减少资金发放中间环节,需企业协助提供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承诺书(附件1)、企业是否有严重失信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网站截图(截图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各式材料一式一份,请将承诺书和网站截图送到诸城市2号厅一楼23、24号窗口,集中收取材料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6072957
附件:
1. 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承诺书
2. 承诺书及截图注意事项
诸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