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酝酿多时的《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振兴的意见》近日出台,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将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 、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动漫和网络游戏等十大文化产业。为确保《意见》的可操作性,同时出台了4个配套文件:《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促进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打造山东文化产业品牌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这些文件所涉政策“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10亿投资基金“助跑”文化产业
未来几年,我省将采取贴息、补助、奖励和股权投资等方式,逐步加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及跨区域整合,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我省将设立山东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立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作为我省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提升骨干文化企业整体竞争实力。山东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其中,2010年首期投资基金4亿元,根据财力状况和投资基金运作情况,基金规模将会逐步扩大。
今年,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去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7000万元,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参照省里做法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逐步加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投入,有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省里对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并管理使用效益好的地方给予支持。
统筹使用好省和各地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好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分别提供的300亿元、50亿元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额度。鼓励各地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中介组织 、行业协会等,帮助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融资手段,壮大产业规模。
建10个年产值过百亿园区
根据《关于促进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在3至5年内建设年产值过百亿元的园区(基地)10个,过20亿元的园区(基地)100个。重点建设优势放大型、筑巢引凤型、存量盘活型三种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为确保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科学有序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省级重点园区(基地)将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由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改发办)组织力量制定标准,确定省级重点园区(基地),按相关规定享受配套政策。省级重点园区(基地)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由省改发办组织复审。认定合格者继续予以重点支持,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省改发办还将建立省级重点园区(基地)综合业绩考核机制,按照发展规划、建设规模、投资额度、管理服务等指标,每年进行综合业绩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根据《方案》,对涉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拆迁、改造、建设等发生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予以减免。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企业缴纳税收情况,对入驻重点园区(基地),预期经营时间10年以上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重点园区(基地)重点龙头企业通过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对成功上市融资的企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奖励。
相关企业所得税减至15%
符合规定的文化产业企业,将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领域,依据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文化产业外包领域,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我省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济南市)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用地最低可打七折
我省将把文化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留出用地空间。《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规定,凡列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文化产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在不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费 、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另外,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对原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原单位资产不再进行处置审批;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可分别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处置。
推出文化产业百强品牌
为做大做强优势文化产业品牌,我省力争在3年~5年内推出100个具有山东特色优势,品牌价值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文化产业品牌。
在名人文化品牌上,稳步推进文化标志城的规划建设,创新孔子文化产业载体,加快建设孔子文化产业园、曲阜新区文化产业园等产业基地。开发以名人文化为主题的内容产业,加强图书、影视、演艺 、动漫等相关产品的创作生产,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品牌形象。在文化创意品牌方面,促进青岛、烟台、济南三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建设,形成在全国有影响的动漫游戏与软件品牌群。在文化企业品牌上,做强大众报业、山东出版、山东新华传媒等新闻出版发行企业品牌。加快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电影院线建设,促进国有影视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大山东影视企业品牌。扩大山东民营书业品牌效应。
项目3年未完工摘“重点”帽
根据《关于推进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我省将突出创新创意理念,以创意设计、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门类为重点,加快发展具有领军作用、投资规模大、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后劲足、持续增长能力强的大项目、新项目。
在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认定上,省改发办对各市、省直部门单位申报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审核和认定,筛选、确立有影响、有市场、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列入全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名录。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对确定的全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每年在省主要媒体进行公布。进入重点项目名录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进入名录3年以上,没有特殊原因仍然没有完成的项目,从名录中剔除。已完工的项目的实施企业,进入各市重点保护企业名单。
本版均由《大众日报》供稿
文化产业增加值去年突破千亿元
近年来,我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不断繁荣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文化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左右,文化产业逆势上扬,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累计完成项目投资近1200亿元,同比增长近40%,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1040亿元,同比增长15%。这是记者从26日召开的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振兴大会上了解到的。
作为首批改革试点省,文化体制改革进行7年来,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新增百亿元左右,按当年价格计算年均增长20%左右。2008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651亿元,位居全国第二位。据省统计局测算,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1040亿元,同比增长15%,高于同期GDP增幅。继广东、北京之后,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也突破了千亿元大关。
知名文化产业品牌不断涌现。大众报业旗下《齐鲁晚报》、《半岛都市报》双双入选2009年世界日报发行量百强榜、2009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2009年全省生产动画片8部89集,其中百集动画片《孔子》是全球首部再现孔子成长历程、展示儒家文化的长篇动漫作品;《闯关东》、《南下》、《沂蒙》等鲁剧享誉全国;《蒙山沂水》、《中华泰山·封禅大典》等一批大型文艺演出逐一呈现;“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在全国叫响,青岛啤酒节、孔子国际文化节、潍坊风筝节等节会品牌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修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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