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双倍返还办事费
因此,老崔父子向张某提出了异议,“你不说进国航嘛,咋进了一家清洁公司”。“放心吧,这家公司是国航的下属公司,都是一家 。”张某说。
可是,老崔的儿子调查后才发现,这家公司并不隶属于国航,而是为国航提供保洁服务。
多次协调未果后,老崔父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某退还办事费。庭审中,小崔父子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张某应当双倍返还办事费,并且张某应当承担交通费20000元。
对此,张某说,他不应当成为被告,“我是无偿为老崔父子联系了北京的中间人,老崔是老王的邻居,我才帮了他们的忙,他们怎么能告我呢?我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官听说此事后,让张某提供北京那位中间人的姓名,但是张某却表示,“无可奉告,我不能透露中间人的信息”。
返还55000元办事费
法庭审理后认为,张某接受了老崔的委托,为他的儿子小崔找工作。可是,事实上,小崔没有得到应有的工作。
虽然,按照张某的说法应当由北京的中间人负责,可是,张某拒绝透露中间人的信息。所以,张某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该返还多少办事费的问题,法庭认为,虽然张某没有实现承诺,没有权利要求老崔父子付费。但是,考虑到张某促成了小崔目前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也就是说提供了一些服务,所以,应该扣掉部分必要的费用。
因此,市南法院在日前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老崔父子返还办事费55000元。
记者 王磊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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