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妍 江苏一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案件,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本报1月31日A24版报道) 地沟油 、勾兑醋、毒奶粉带给人们的食品安全阴霾尚未散去,“农药废渣盐”又登上了人们的餐桌。一起起倏忽而至的食品安全事件,俨然一场场不可禁绝的矿难 ,总有那么一种麻木的痛 ,让人无言以对。就像此番突然曝光的“农药废渣盐”,你不能说它比地沟油更让人震撼,但也绝不敢说自己能够从这种农药盐中幸免。只要看看那些售毒售假利益链条,看看那些错综复杂的流程与去处,就会发现,在食品不安全的罗网中,谁也无法成为幸免者。
倘若说以往查处的“假盐”,大多是普通意义上的工业盐,是没有添加碘化钾的“不合格盐”,是没有经过食品专营渠道而私自加工制作的。那么此番查处的“农药废渣盐”,则是直接从农药残渣中清洗、烘干生产出的。农药对身体的危害不用多说,“农药废渣盐”类似奶制品中的“三聚氰胺”,对健康更存在潜在危害。而这种将人体当成化学熔炉的制售毒盐案例,是否也只是毒盐贩卖的冰山一角?
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背后,必然隐藏着暴利链条。据案件调查,“农药废渣盐”产业链上每个环节都产生了100% 或更高的利润率。不仅如此,由于工业盐与食盐市场的流通渠道被打开,工业盐企业数量众多,却规模小、效益低、管理混乱。尤为重要的是,因为有食盐专营的制度,整个市场利润诱人,大量难受阻滞的工业盐甚至农药废渣盐,通过各种渠道流向食盐市场,牟取暴利,危害公众健康,这实际上正是困扰盐业安全的一块伤疤。
面对毒盐肆虐,加强监管、提高售假售毒者的违法成本,当然是一个方面。但既然令售假之徒趋之若鹜的暴利植根于盐业垄断专营之上,我们是否也应该对当下的盐业制度细加考量,从制度上进行问责与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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