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租户和本村住户物业收费不一样

2013-03-19 11:3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3月18日,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反映,自己在城阳区流亭街道南城阳小区租住了两套房子,从今年4月份开始,小区物业部门开始向居住在小区里的外来租户、买房者征收每平方米0.5元的物业管理费,而居住在该小区里的本村村民则不用交这笔费用。

    “早在 2009年,小区‘卫生费’收费标准就不一样,”陈先生说,“从2010年开始,标准又变了,外来户每月每户25元,本地户每户每月10元。今年又开始收物业费,我租了两套房子,按照每平方米0.5元算,一年下来就多交一千多元。”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王主任,他说,“小区是南城阳村的回迁房,对本村村民收费少,是为了照顾本村村民。对居民收取的物业费和卫生费都符合标准,实际上居民交的那点卫生费和物业费根本就不够我们建设和管理小区用的,一直是村委会财政给拨钱,所以村民少交的那部分钱相当于是村委给本村村民的福利”

    对此,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丛律师认为,如果是独立运营的物业公司,在有合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就可以向小区居民收取合理的物业费,村委将这部分物业费、卫生费当做给村民的福利补贴无可厚非,物业向村委收取本村村民的费用,而向外来租户收取应交的物业费,也是合理的。

    记者 吴璟 实习生 杜莹莹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