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盛翔
相隔仅三天,接连发生的两起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一起发生在河南中牟,另一起发生在湖北巴东,一个因不满土地被占用 ,另一个因不满财产补偿,一人死于铲车之下,另一人则被水泥罐车碾压致死。宋合义之死,张如琼之死,分别对应着两家公司:河南弘亿农业科技公司,湖北宜巴高速公路29标段项目部。河南弘亿公司总经理王士成事后居然笑着接受采访,而湖北嫌犯则说自己是受人指使,“老总下令说你给我碾 ,碾了不要紧。”(详见本报B6版) 村民惨死铲车之下,肇事企业负责人接受采访居然满脸笑意,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说,“他这一笑让我浑身都发冷。”其实,真正让人发冷的是:为什么这个负责人不是在看守所里接受采访?如果是在那里 ,也许他就不会如此猖狂地窃笑了。在征地条件都没有谈拢的情况下,开发商的铲车就开进了农民的承包地,因为主人有所反抗,所以就残忍地将其弄死,这居然也可以被当地政府解释为“施工事故”,实在是闻所未闻。
截至目前,宋合义和张如琼惨死后,被刑事拘留的都仅有肇事司机。让人不明白的是,他们只是普通的职工而已,如果不是有人指使有人命令,他们犯得着用杀人的方式来给老板卖命吗?奇怪的是,三岁小孩都能知道的逻辑,当地政府却根本不往这方面调查;相反,首先就调查死者是否饮酒,首先就由政府出资私了事故,首先就武断认定“应该没有人指使”。于是肇事司机成了替罪羊,于是幕后老板可以在办公室里笑着接受采访,于是在巨额赔偿后都有可能不提起公诉。
湖北碾死村民的嫌犯说自己是受人指使,说“ 老总下令让我碾,碾了不要紧”,这只是还原了一个基本的常识。像这种价格都没谈拢,铲车就已进场的征地拆迁,本身就是带着“宁可死人也要施工”的决心去干的,没有幕后老总拍板下令,司机绝对没有胆量将人直接碾死。问题的关键是,对这些老板们来说,是否真的就“碾了不要紧”呢?如果真的是那样,拆迁死人的成本如此之低,甚至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出点钱就能私了,那接下来的城镇化进程中,类似新闻岂不是要隔三差五地出现?
拆迁死人案件因为直接牵涉地方官员们的官帽,因此绝不是在完全独立的司法进程之下。相反,随处可见地方政府的身影,地方官员俨然成了肇事企业的代言人,出面与受害者家属协调私了赔偿,出面与媒体公众打交道,用轻描淡写的词汇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惨案发生后,地方政府理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公开 、透明的原则来处理事情,可事实上,地方政府似乎有意让大家把怒火由肇事企业转移到自己之上,完全不是一个独立的中间人,而简直就是肇事企业的合伙人。
企业老板敢于叫嚣“碾了不要紧”并不可怕,马克思早就说了,为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们敢于冒杀头的危险 ;真正可怕的是,“碾了不要紧”并不需要冒任何风险 ,而是客观存在的疯狂事实。村民死了,他们却在办公室里笑着接受采访,没有一个幕后老板被我们的司法部门送进监狱,他们原本是杀人的主谋,最后却仅需支付一笔小钱了事。“谈不拢就强拆;抗拆者,死!”——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实啊!那些下令“碾了不要紧”的幕后老板必须得到法律严惩;那些热衷拉偏架的政府官员必须摘去官帽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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