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让农民上楼 现有城乡户籍制度需改革

2013-11-14 09: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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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一条引起了为数众多的农民朋友关心。13日,记者专访了山东省人口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崔树义,针对全会提出的城乡一体化进行了解读。专家认为,该公报核心内容有很多可做探讨的地方,首先指出户籍制度是造成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所在;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将农民的土地和房屋权利落到实处,让农民上楼只是形式;农产品收益的提高刻不容缓,这需要政府、流通领域多方面努力;关于公共配置的市场均等化,也要在有形资产上帮扶农村。

  “萝卜宁可扔了也不卖”  

    崔树义认为,公报这一段话的落脚点就是“有效增加农民财产”,而跟增加农民财产直接相关的 ,就是农产品效益。他首先举了一个自己的切身例子。“我老家聊城,六七年前家里还种了大白萝卜,那年的萝卜丰收了。”他说,由于现在人均耕种田越来越少,农民种菜只种一亩半亩,他家产了千斤左右。

  然而大批量的丰收却带来了萝卜贬值的效应。他回忆说,当时地头的萝卜批发价格才一二分钱一斤,如果费很大力气刨出来、装运,然后拉到批发市场上给别人收购,算一算农民的收益只有可怜的 10元钱。“光是卫生费就要交5块钱,然后还要交各种其他费用,挣的钱根本不够扣的,于是家家户户都宁可把萝卜放到地里烂掉,也不去卖。”崔树义说,新闻上经常说牛奶倒进河里、白菜烂在地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农产品收益过低。“但是城市中买菜却并不感觉便宜,如果白菜是6角钱一斤,地头价也就一角多,农民挣不到什么钱,往往是流通环节抬高了菜价。”他从这一事例说明,提高农产品收益刻不容缓,需要政府、市场多方努力,而这次提出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无疑蕴含了很多经济政治理论。

  城市急需“反哺”农村  

    崔树义说,“有人用‘反哺’这个词来形容这一改革,因为过去这么多年一直是农村在帮助城市,实际上是对农民付出成果的一种剥削,也可以说是对农村资源的掠夺。过去咱们讲‘三大差距’,就是城乡差距、工农差距、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距,有很多外国人对中国的印象是‘城市是发达国家,农村是第三世界’。”

  “现在农民光靠粮食是很困难的。”他说,虽然国家每年都在小幅度地提高农产品价格,和CPI增长相比还是有差距,所以作用不明显,农民种粮食的收益越来越低。对于这种情况,就要有效增加农民的财产,让农民也享受改革发展的红利。”崔树义说,无论是让农民进城也好,或者是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也好,只有有效地增加农民财产,才能让农民真真正正得到实惠,这样才能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现有户籍制度要改革  

   “城乡二元结构是非常不合理的,在世界上也很少见,为什么城乡差距这样大?从各种分析来看,这种差距的造成实际上是人为的 ,根本性的就是我们现行的户籍制度。”他说,早在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是没有这种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的 ,到后来因为粮食不够吃等原因,才进行了人为划分。“我觉得政府在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不一定想要这么长时间把它坚持下来,但后来这个制度是越来越缜密,越来越严格,就完全分为这两个部分了。”

  他说,过去农民要进城、有个城市户口是很难的,因为拥有城市户口相当于能吃国粮。后来部分地区发展中小城市,好多地方农民争着花钱变成城市户口,“但农民真正买了户口进城的时候,发现什么都没有了,国家也不给安排工作了,想要再回去,又发现土地也没有了。”崔树义用了一个生动的比喻来描述现在的城乡户籍政策,那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在大观园外面看到里面花繁叶茂,漂亮得很,想进看门的不让进,后来花落了,什么景色也没有了,看门人开始卖门票了。农民都觉得没去过,很新鲜,买了票进去后发现什么都没看到,那就再出来吧,结果外面的人说,你不能回来了,回来要拿钱。”他说,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户籍政策上必须下大工夫,让城乡户口感受无差别、各有各的好才能真正实现一体化。

  城镇化不是要让农民上楼  

    城镇化中涉及到很多“农民上楼”的例子,崔树义认为是不合理的。他指出,生产方式没有改变,只有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有所改变的农村城镇化只是形式。“农村城镇化不一定是要全部住楼,国外的发达国家,从外表一看,和咱们的农村一样,甚至不如咱们的农村,连楼都没有,全都是平房,但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全都和城市一样。外表来看,他们或许没有城镇化,实质上是已经城镇化了。”

  他认为,农村有自己的特点,让农民实现城镇化,首先要改变生产方式,其次才是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我去过很多农村调研,发现农民被迫上楼,但是他放的羊、种的粮食都没地方搁了,宽敞的大平房也变成了商品房,农民会很不习惯。”

  他说,现在很多农民土地被征用,只好进城务工,虽然增加了收入,但是对农民来说,他们的财产权就是土地的权益。“解放以后土地不再属于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土地全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有偿划拨的土地价格远远低于城市的土地价格,如果被征用,看起来是不用你种地还给你钱,但是农民手里没地可种,找不到工作就得挨饿,对农民的心理上也是一种考验。”他说,最早的时候城市里社会保障首先发展起来,那时候为什么不给农村搞社会保障?就是因为农民有土地保障,而现在很多农民并没有土地,因此要想有效增加农民的财产,土地所有权是很大的一个方面可探讨的地方。

  加大投入帮助农村发展  

    推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质上也就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崔树义说,“公共资源有很多,包括教育、医疗之类的。这就意味着,国家下一步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从有形资源上去支持帮助农村的发展。”他说,前几年大家伙说的“服务均等化”实际上指的是无形的资源,而今提出的均等化或许会更偏重有形资源。

  除此之外,“以城带乡”涉及到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让农民工真正市民化,“我想这个财产权是不是也包括让农民在城里能买得起房,为他们提供更多方便。”他说,对农民来说最重要的两样财产权利一是土地权,二是房屋所有权。如果是农民工无地要进城,需要在城市中有自己的房子,居有定所,而不是永远租住,这样才能慢慢融入城市社会,“如果让农民工只是住在出租屋里,或者集体宿舍,永远没办法实现市民化。因为他们交往的圈子还是那些圈子,谈论的都是农村的事情,没有办法融入城市。”

  他认为,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各项社会事业需要及时跟进,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更加迫切需要得到落实。一方面,国内城市化进度不断加快;另一方面,农村地区一系列土地置换、农民上楼、农业机械化推广等政策实施,加大了农民工的供给量。如果想要利用好这股“有生力量”,城市需要真正接纳流动人口,把他们融合到城市“社会”中来。这需要城市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上一视同仁,同时也应该将住房、教育等问题纳入考量。本报记者郭玉华 实习生 杨扬  胡颖

  山东省人口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崔树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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