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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梅 虽然不同群体所认同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有所不同,但理应在不妨碍和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行使个人权利。不在地铁等封闭的公共交通设施内饮食,共同维护良好整洁的公共环境,是现代城市人应有的社会公德和
文明习惯。
1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开始施行,后者规定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虽然《守则》不具有强制性,但《条例》是地方性法规 ,《守则》作为《条例》的配套和补充 ,乘客也必须遵守其相关规定。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规定执行第一天 ,地铁车厢内吃喝情况并没有消除。(1月2日《东方早报》)
随着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跨越式发展,“
地铁禁食”的话题近几年反复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坐过地铁的人都知道,在相对封闭的地铁车厢内吃韭菜盒子、葱油饼 、方便面、烤串等气味浓烈甚至刺鼻的快餐,让人闻起来很不舒服,食物残渣散落到座椅及地上,还会破坏车厢环境卫生,引来蚊虫甚至老鼠,影响他人乘车。而且,地铁人流密集,一旦发生挤撞或列车急停,食物尤其是汤汁类液态食物很容易沾染到其他乘客身上,甚至造成乘客滑倒、烫伤等不安全事故,进而引发纠纷。
近年来,地铁内进食引发的冲突也的确屡见不鲜:2012年1月,一名内地小女孩在香港地铁车厢内吃点心面,有香港乘客提醒地铁禁食,随后引发多人对骂;2013年3月,一名武汉网友乘坐地铁时看见一女青年吃热干面,劝阻未果后想拍照发微博,被该女青年用热干面砸头,还欲强行抢走手机删除照片;2013年7月,一名中年男子在杭州地铁上吃包子喝豆浆,一对青年情侣提出不满,遭到该中年男子的辱骂及殴打……一出出闹剧,丑态尽显,令人瞠目结舌。
有鉴于此,通过立法“禁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的呼声在各地不断出现,但是,由于市民反对、执行困难等问题,一些城市的“地铁禁食”规定引发较大争议,经过数轮“激辩”后,最终未能写入地方性法规并强制执行。目前,内地只有西安、武汉、郑州等少数城市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禁止在车厢内饮食,违者将被罚款”。而在我国的香港、台湾等地早已严令禁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违者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放眼国外,新加坡及欧美一些国家的城市也明令禁止在地铁里吃喝——美国首都华盛顿明确禁止地铁饮食,违者可能面临地铁警方的逮捕;纽约为了解决地铁内进食带来的鼠患问题立法禁食,违者罚款250美元。
虽然不同群体所认同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有所不同,但理应在不妨碍和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行使个人权利。不在地铁等封闭的公共交通设施内饮食,共同维护良好整洁的公共环境,是现代城市人应有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出台有关“地铁禁食”的规章制度,既可以为地铁工作人员制止和劝阻地铁进食、乘客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依据,也可以正面引导居民的行为习惯。不过 ,任何法律法规出台后,人们都需要一段时间去适应,这期间相关规定的有效宣传和普及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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