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票全价”别老拿政府定价说事

2014-01-23 13:40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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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马钰朋

  火车无座票与座票同价,却难以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近日,广州市民雷闯和其朋友为此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已立案,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审理。(1月22日《新京报》)

  从法律角度来看,旅客与铁路公司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应受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规范的调整。但铁路部门强调,火车票的票价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作为承运人的铁路局无权制定和变更票价。也就是说,即使在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中,铁路部门的票价不公平,也因执行了政府定价而无需担责。这些理由在以前的判例里均有体现,雷闯的诉讼行为也极有可能因此而败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的阶段,而市场经济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契约精神。国家将铁道部拆分,并组建铁路总公司等一系列举措,为的就是打破行政垄断,让铁路部门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一员、平等交易。对铁路客运合同而言,也应该让契约精神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充分实现。一方面对铁路票价问题应减少政府定价行为,另一方面,即使继续政府定价,也应更好地保护旅客权益。我们期待经过一次次的个案维权,有关部门能对现有政策进行重新审视,别让一些不合时宜的定价政策一直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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