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社“人去钱空”究竟是谁惹的祸?

2014-01-24 08:4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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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吴江

  今天是北方的小年儿,各地的群众也都在为欢度马年春节做着准备。不过,江苏省盐城市的一些听众却反映,年关不好过,因为自己投资的钱打了水漂了。从2013年初开始,江苏省盐城市多家经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并获得由当地民政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人去钱空,众多储户的存款无法兑付。据储户们的粗略统计,目前涉及金额或达数亿元。(1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明明是正规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不仅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更在政府机关的监管之下出现了“人去钱空”,储户数亿存款无法兑付的局面,显然不能完全归之于正常的金融风险。

  对于农村合作社而言,其设立的初衷当然是为区域内的农民服务,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尽管其业务范畴与经营模式,注定了很难有惊人的回报率,但假如立足于农业相关产业及贴近式的金融贷款服务,风险也本该在可控范围之内。

  然而,本以为农信社不高的利率,完全可以确保本金利息的安全,但就是这“最安全”的地方,竟然还是发生了“最危险”的事儿,资金链断裂的互助合作社 ,无法兑付储户的数亿存款。尽管这一事件据称只涉及两千多储户,而且承诺最晚2015年将全部结清,但由此暴露出的农村合作社的监管失控与金融风险,恐怕并不能停止追问。

  不难看出,之所以引发兑付风险,其实并非农村合作社在其正规业务流程中出现了不可控的风险,而恰恰是因为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操作导致了资金链异常。一些合作社负责人涉嫌利用合作社牌照非法集资,违规超范围经营借贷,这无疑为农村合作社的经营风险埋下了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可农村合作社本需接受严格的监管,其业务范畴的超限,更应有相应的警示,为何合作社的资金都已经介入房地产开发了,监管者仍然懵然无知?这其中的监管盲区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对于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又存在哪些监管空白与失职?

  一言以蔽之,农村合作社出现的兑付风险,或许还能勉强应付,但其所暴露的是否仅仅是冰山一角,这座冰山之下,金融监管黑洞与风险盲区究竟还有多少隐患,的确不容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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