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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童 “太好了,我们的电影《N 见钟情》不用辛苦跑北京审查了,就送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接审查就可以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试行国产电影属地审查的通知》,宣布从今年4月起,除重大题材外,进一步下放审查职权至省级广电部门。(3月18日《华西都市报》) 今年全国两会之上,有关电影审批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快“简政放权”的呼声和建议,再度成为了热门话题。几乎是“一气呵成”,没过几天,有媒体便爆出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进一步
下放电影审查职权的消息。虽说有知名导演等业内人士闻此变化并不看好,称之不过是“换汤不换药”;不过笔者却以为,这样的“放手”与“放权”,至少也是“换了好汤”的可喜表现。
事实上,从2010年7月起,广东、浙江等五个省级广电部门便已先行一步,获得了对本行政区域内影片进行终审的试点“特权”。先试的效果如何?据浙江《宣传半月刊》2014年第2期载文披露:2013年浙江生产各类电影36部,产量居全国前列;全年票房达到18亿元,位列全国各省(区、市)第四;其中,贴着“浙产”标签的《搜索》《一九四二》等一批电影,无疑成为了其中的翘楚之作。即便电影审查的有限放权疑似“换汤”,也有“好汤”“庸汤”和“差汤”之分。那么,作为一种已然“试出”了较多利好和成效的审片放权举措,给它一个“换了好汤”的点赞,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很多期待和愿望不可能一蹴而就,下放电影
终审权,当然也好比只是放进了一条“鲇鱼”,力求激活国产电影的量质齐增。先求“换了好汤”,再争“换上好药”,一步一步地营造电影创作的活跃机制与广阔空间,难道不是更显客观对待和实事求是吗?追求电影创作的“中国梦”,不要习惯性地总把电影审查制度“妖魔化”。国内有审查,国外同样不可能完全不管地“大撒手”。换言之,“换了好汤”的最大作用不在于“立竿见影”,而要寄望于相关管制政策的逐步宽松之下,引发国产电影相关格局的重新调整,激发更多的人力和资本进入到制片领域,从而推动中国电影的持续发力和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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