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电影终审权“换了好汤”

2014-03-19 08: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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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司马童

  “太好了,我们的电影《N 见钟情》不用辛苦跑北京审查了,就送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接审查就可以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试行国产电影属地审查的通知》,宣布从今年4月起,除重大题材外,进一步下放审查职权至省级广电部门。(3月18日《华西都市报》)

  今年全国两会之上,有关电影审批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快“简政放权”的呼声和建议,再度成为了热门话题。几乎是“一气呵成”,没过几天,有媒体便爆出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进一步下放电影审查职权的消息。虽说有知名导演等业内人士闻此变化并不看好,称之不过是“换汤不换药”;不过笔者却以为,这样的“放手”与“放权”,至少也是“换了好汤”的可喜表现。

  事实上,从2010年7月起,广东、浙江等五个省级广电部门便已先行一步,获得了对本行政区域内影片进行终审的试点“特权”。先试的效果如何?据浙江《宣传半月刊》2014年第2期载文披露:2013年浙江生产各类电影36部,产量居全国前列;全年票房达到18亿元,位列全国各省(区、市)第四;其中,贴着“浙产”标签的《搜索》《一九四二》等一批电影,无疑成为了其中的翘楚之作。即便电影审查的有限放权疑似“换汤”,也有“好汤”“庸汤”和“差汤”之分。那么,作为一种已然“试出”了较多利好和成效的审片放权举措,给它一个“换了好汤”的点赞,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很多期待和愿望不可能一蹴而就,下放电影终审权,当然也好比只是放进了一条“鲇鱼”,力求激活国产电影的量质齐增。先求“换了好汤”,再争“换上好药”,一步一步地营造电影创作的活跃机制与广阔空间,难道不是更显客观对待和实事求是吗?追求电影创作的“中国梦”,不要习惯性地总把电影审查制度“妖魔化”。国内有审查,国外同样不可能完全不管地“大撒手”。换言之,“换了好汤”的最大作用不在于“立竿见影”,而要寄望于相关管制政策的逐步宽松之下,引发国产电影相关格局的重新调整,激发更多的人力和资本进入到制片领域,从而推动中国电影的持续发力和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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