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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成都某居民楼一户阳台上,一名中年男子将孩子推倒在地,扯住其头发,从阳台的一头拖到另外一头,将孩子的头往阳台上撞……这一幕,在过去的一年里不时出现。在接到愤怒市民的反映后,3月30日中午12时至当晚8时,记者在该住户对面旅社的窗口处见到,在8个小时里,这名男子先后17次在阳台上暴打孩子。 8个小时里,父亲17次暴打孩子,这样的数字让人忍不住发抖。一般来说,就算有多么深仇大恨的人,也不至于如此高频率的施暴,何况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孩子。我们真的难以想象,他是怎样下得去手的。再看看孩子是怎么说的。当被问到父亲是否经常打他时,他说:“不是,是犯了错才打。有一次我煮面,把家里的剩菜吃了,被爸爸打了。还有一次我扫地不小心踩到阿姨的拖鞋,被打了”。孩子的懂事与自甘卑微,让人心里更加不是滋味。但凡有一点同情心,对待这样的孩子能下得去手吗?
一般来说,对于父亲施加给子女的家庭暴力问题,我们最容易想到的是,父亲想借此来确立自己的权威。但事实上,用这样的方式又怎能树立起权威来?已经有无数个案例表明,用暴力只能种下暴力的种子,甚至会将仇恨过早地埋入孩子心中。我们能看到相关部门的努力,比如派出所的介入,比如妇联表示要安排心理专家与父子沟通,希望他能调整自己的教育方式。而且,面对妇联、律师和派出所,这位父亲也承诺愿意跟专家沟通,并调整自己的教育方式。而孩子则保证改掉一些坏习惯,不再惹爸爸发怒。
这算得上一种说得过去的交代。之所以只说能“说得过去”,是因为我们对此实在缺乏信心。这种软绵绵的方式,到底又能起到多少作用?因为,也有太多个例子证明,施暴者往往说一套做一套,回家就躲在没人的地方继续逞凶,而很多时候,结局也是悲惨的。到最后,曾介入的相关部门免不了要用一句“家务事难管”来搪塞。
不能不提的是,关于“剥夺
监护权”的问题。就像很多人在看到这一新闻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应该剥夺这施暴父亲的监护权。而事实上,中国现行法律虽然有关于剥夺父母监护权的相关条款,但在如何执行上一直没有具体规定。而且,我们也从未在公开报道中发现被剥夺监护权的例子。在2014年1月,民政部曾表示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最高法也表态,希望通过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实现对监护人监护权的转移。但是,直到现在我们仍没看到具体的规定。
当然,剥夺失责父母的监护权,还需要有相对完善的救济制度兜底。而在我国很多地方,福利院连弃婴问题都应付不了,现在又多了这一批孩子,能吃得消吗?他们会不会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火坑?这方面的每一个问题都让人纠结,但每一个问题又都不容回避。
如何保护孩子,这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眼下,最迫切的还是在完善法律的基础上,给孩子一张安全防护网。这个问题实在不能再拖,因为这样的悲剧,我们实在不希望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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