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丽
在我省一些乡村,由村两委负责组织的“四德榜”、“赡养榜”评选已经形成了传统,这样的“榜单”比较稳定地发挥着道德引导的作用,但是,还有许多村庄的道德建设处于空白之中,由谁来打破僵局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现实中,若没有上级政府或者民间力量的推动,一些镇村主动开展道德实践的动力并不足。当问及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时,鲁西北地区一位村支书坦言,近些年来村两委主要忙的是计生和土地,道德建设还属于锦上添花的内容,如果上级政府不推动,村里较少进行组织。而且,现在各家过各家的日子,如果村两委致富能力不强、公信力不高,那很难有凝聚力。所以即使村里带头倡议讲道德,群众信服不信服还是个问题。聊城市一位乡镇负责人也谈到了自己的经历:春节时他所在的镇提议,春节期间给父母磕个头、洗次脚、捶捶背。其他乡镇的干部听说这件事后,感到很不可思议。因为按照通常的做法,放假后利用亲朋相聚的机会,该多宣传自己的乡镇,多打听招商引资的信息。
这样的例子多少体现出,在基层依然存在这样的认识:追求经济发展、财富积累还是第一位的,如何满足农民的精神期待、心理需求还处于较为靠后的位置。由此看来,乡村的道德建设要真正启动(而非形式上推广),必须进行观念上的变革。
不过,外部力量固然能给乡村道德建设注入新鲜动力,但这样的力量一旦撤走,已经改善的乡村风气是否还能维持呢?尼山圣源书院秘书长赵法生告诉笔者,他们的想法是,以后还要在村中成立老人互助组等组织,使道德践行活动融入
村民生活中,使之成为一种自发性、内生性的行动。
去年12月,在书院学者的帮助下,北东野村曾组织过一次好公婆、好媳妇、好家庭评选,把评选的标准、条件制定出来,把选票发到各家各户,两三天之后收回统计票,村民的参与度非常高。而在颁发学习积极分子奖这一奖项时,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主持人念了5个积极分子的名字,结果上来6个人领奖。原来村里两个大娘重名,其中一位确实是孝道模范,另一位却是出了名的不孝顺。最终,在村民们的积极“表态”之下,不孝的那位交出了拿到手的奖品。
这事虽不大,却透露出一种好的趋向。当道德实践真正在乡村生根,当村民自己成为道德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发动者、参与者,乡村风气也将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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