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忽视对冤案主角的心理关怀

2014-04-23 09:1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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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湖山

  1994年,四川男子王本余被误判强奸杀人罪,蒙冤坐牢18年后,真凶落网。在获得王“以后绝不再找麻烦”的保证后,法官在140万元赔偿的基础上加了10万元。带着钱回老家后,8个女人轮番上门找他相亲。

  “川版赵作海”王本余出狱了,18年的冤狱给他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父母早已去世,养女也已远离,如今变成了孤家寡人。这是人间少有的悲剧。而在他拿着赔偿金回到遂宁老家时,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媒人便踏平了王家的门槛。按照新闻中的说法,“‘万人嫌’成了‘万人迷’”“坐了18年牢出来的王老头,现在成了香饽饽”。

  这样的镜头让人看了五味杂陈,也有人从中读出八卦意味。其实,不仅是王本余,就在不久之前,媒体也曾爆出,浙江那对蒙冤叔侄在相亲失败之后,用赔偿款各自买了一辆宝马车回来。而再早之前,还有赵作海出狱后,陷入复杂的感情纠葛,还因为赔偿款导致亲友疏离。种种事件都提醒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明白,再怎么“香饽饽”都无法掩饰其间的悲情。甚至巨额的赔偿款本身,就会给冤案主角带来种种麻烦。这一点,王本余在相亲过程中就已感受到了,因为就有女人给他打电话,说看中的不是他的人,而是钱。18年的牢狱生活,王本余如今更需要感情的慰藉,然而也恰恰是在此刻,他看到的偏偏是赤裸裸的拜金,他能不失望吗?

  美国学者研究发现,犯人出狱之后,大致都会经历蜜月期(或兴奋期)—失望期(或清醒期)—重新定位期。英美等国家都有一系列措施保护出狱人顺利回归社会,还有“社区恢复中心”、“过渡中心”等类似机构为出狱人提供“全程关怀”。

  当然王本余们是被冤枉的,但他们何尝不需要相关机构的帮助?而且,因为他们是被冤枉的,相关部门更有责任帮他缓解、释放心理负担,至少应当提供相应的心理干预。就对冤案的赔偿来说,光有一笔钱是不够的,必须将心理辅导纳入赔偿之中。这是政府应尽的道义和责任,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作者系岛城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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