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杨学莹
顶风而上建高尔夫球场,占用宝贵耕地违法建设住宅小区、工业项目……26日我省通报的几起土地违法案件令人触目惊心。其实,这只不过是土地违法的冰山一角。
每年上千人受处分甚至被追刑责 “目前我省土地执法形势非常严峻。2013年,全省
违法用地预计13万亩,除了因为政策变化造成的8万亩,还有5万亩;而今年由于国家要求加严,土地违法比2013年有所上升几成定局。”我省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获悉,卫片执法(指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地面的实时卫星照片来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行为)发现,我省2009-2012年违法用地总规模分别为3.9万亩、5.6万亩、7.1万亩、2.4万亩。2012年好不容易实现了“部级零约谈、零问责”,“5县区耕地零违法”,2013年又现反弹。
因为土地违法,我省每年有上千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追刑责。数字显示,2010年,我省因土地违法处理195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2011年处理209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2012年,处理250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2013年,处理1196人。
另一方面,涉土信访量居高不下。数字显示,自2009年国土资源部开通12336举报电话以来,我省信访量一直牢牢占据前三名位置。2013年度省国土资源厅受理群众来信389件,比2012年度增加20%;接待来访647起、3110人次,同比增加25.5%、49%;受理12336举报电话1653个,同比增加6%。仅2014年1-4月份,部、省两级就受理涉及山东的12336违法举报电话579个。
个别村路宽达二三十米 国土执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大量的土地违法又以何为名?
“有的地方,借‘农村道路’名义大量占用农用地修建公路,个别宽度达二三十米,占用1000多亩耕地。有的地方,引入效益不高的企业大量圈地,政府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在5月24日的全省县(市、区)长、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节约集约用地专题研讨班上,一位省领导说起某些地方土地管理秩序的混乱,语气严厉。
在26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上,我省部署从6月1日起,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一次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按《行动方案》的列举,违法用地的“名义”花样繁多:
“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迁村并点、村(镇)改造、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法进行社区建设的行为;借设施农业建设、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农业开发等名义,违法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借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地质勘察、抢险救灾、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等临时用地名义,违法进行永久性建设的行为;借农村道路建设名义,违法进行道路建设行为……”
“表面上看,有的是企业行为,实际处处都有当地政府的影子。没有政府点头,这么大规模的违法占地怎么实施?”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专员杜滇昆在26日的会上说。
不能“发文即执行、移交即完事” 对违法用地,基层干部也有话说。
“一些干部,特别是部分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法律意识淡薄。”26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乡镇干部被记者问起怎么看待违法用地时说,“认为村里的地‘我说了算’,有的甚至在竞选时就夸下海口,拿卖地来增加集体收入。就别说个人拿好处了。”
另外,他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原来的违法用地处理不到位:“下了停工通知,叫他拆除了,结果他停一停,挨一挨,竟然取得了一部分有效手续,保留下来了。这样的违法行为多了,起了反面的带头作用,后来者会心存侥幸,争相效仿。”
为什么叫不停拆不掉?一位基层国土干部告诉记者,现在国土违法要强拆得移交法院,强制拆除只能由法院执行。而这位乡镇干部在任十几年,辖区内并未见到一起法院强拆的情况。“法院固然执行不力,但行政主管部门有督促之责,不能发文即执法、移交就完事。违建没拆除,土地没复耕,怎么能算执法到位了呢?”他说。
土地都没有,怎么能取得“部分合法手续”呢?他告诉记者,他见到的这些手续包括项目立项、工商注册、节能评估、环评等。“项目立项需要国土部门预审。问题是,国土部门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有个罚款,企业拿着罚款收据,认为款都罚了,还能不合法化吗?发改部门也可能这样理解。”
“要想堵住违法用地,一个是加强干部法制教育,更迫切的,是改变目前的执法体制,形成闭环。”他说。
企业怎么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主告诉记者,谁也不想看到自己投资好几百万的厂房被拆。但从项目核准、征地、公示、招拍挂到拿到土地证,顺利地话也需要一年时间。如果主管部门能适当提高审批效率,也会对减少违法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