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舒圣祥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按户补偿催生了应对手段“翻新”。当地的道路建设拆迁中,在确权审核时握有大权的当地两名村主任先后被抓。他们被指一方面纵容村民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偿款,另一方面带头作假为己牟利。法律人士认为,买卖户头的村民涉嫌诈骗罪。 按照贵阳当地的拆迁补偿规则,一个户头可认定的房屋合法面积为240平方米,这部分每平方米补偿3000多元;超出部分按违章建筑算,每平方米补偿约1500元。如此这般,当然是户头越多越划算,就算自己家房子面积小用不完,还可以把户头卖给别人家,就像城里人出售政策房购房指标一样。村民动辄多拿几十上百万元拆迁款,对于如此疯狂的行为,如果因为“法不责众”而不予追究显然说不过去,对那些未曾造假的家庭更是明显不公。
不过,一味指责村民素质低下或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多少效用。某种意义上,村民离婚增户或者买卖户头,可以算作“理性经济人”的应然作为。在规则漏洞面前,破窗效应、羊群效应同时应验。问题在于,拆迁补偿规则的制定者们,难道在事前看不到房屋补偿挂钩户头政策的漏洞所在吗?如果明明看得到却不从制度层面兜底,难道是要考验村民自利的智商,或者是要引诱他们集体犯罪?
现行拆迁规则唯一的兜底条款,就是村主任的确权把关;只要村主任这一关被攻破,骗取拆迁补偿就易如反掌。事实证明,村主任不是刀枪不入的“钢铁侠”。试想,若能事先预料到离婚增户与买卖户头的问题,规定自拆迁政策公布之日起离婚的视同一户,或者提前做好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不是根本就不会出现假离婚与买卖户头的问题?
某种意义上,政策漏洞既然存在,势必会有人“钻”;不能只追究钻洞人的自私,却不追究守门人的失职。好的制度约束人性,坏的制度放纵人性。“为了经济利益假离婚”早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而贵阳拆迁政策的制定者们却似乎对此全然不知,到底是被拆迁户坏,还是政策制定者傻?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