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搞"最低消费"是在害慈善

2014-08-19 11:1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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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涂启智

  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

  捐款“最低消费”让人啼笑皆非,然而它并非东莞大朗的“专利”,曾经在好多地方,都出现过类似的“最低消费”式募捐活动,同样给出的是“参考标准”以及“倡议”说法。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捐款也存在“潜规则”:“参考标准”何尝不是“规定标准”?“倡议”几乎等同于行政命令。

  慈善募捐设“参考标准 ”,搞“最低消费”,表面上看反映完成指标任务的浮躁心态,骨子里却折射出好大喜功的追求政绩心理。但这样“最低消费”式捐款做法,有违慈善初衷,最终会伤害慈善本身。

  一刀切的捐款模式会让干部职工感到为难。对于家庭经济条件富裕干部职工来说,2000元的捐款并不伤及家庭经济筋骨,或许算不了什么大事,然而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宽裕干部职工来讲,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于家庭困难人员而言,问题症结并非不愿意捐款,而在于心有余而力不足。老祖宗尚且主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经济条件差干部职工连自己经济都非常紧张,一下拿出2000元出来,无疑会加重家庭经济负担。这样一来,干部职工就会非常纠结:不按照“参考标准”捐款,其他同事都比在那里,人家捐多独你捐少,面子上过不去;硬着头皮捐吧,就像是打肿脸充胖子,自己的日子咋过啊?有违慈善捐赠精神。慈善是一种爱心奉献,“一份捐赠一份心意”,不能以捐赠数量多少论英雄,而应遵循量力而行原则。捐赠多,固然值得赞赏;捐赠少,奉献爱心同样值得称道。只有如此,人人皆可慈善、穷人也可行慈善才有可能,慈善事业才会拥有广阔前景。“最低消费”式募捐必然会使有些捐赠者陷入“倾囊捐助”的尴尬境地,这不仅会打击人们慈善捐款的积极性 ,也会伤害慈善精神,导致慈善事业难以为继。

  “最低消费”捐款,还是赶紧纠偏回归理性正途吧!(作者系基层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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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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