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金惠
近两年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的社会各界人士实名举报官员案例至少已有29起,其中一部分是“官员实名举报官员”。记者梳理新世纪以来官员举报官员情况,发现举报者有的达到举报目的,有的因举报吃了官司,有的为此丢了性命。(8月19日《河南商报》) 在大多数情况下,官员实名举报是下属举报上司,举报人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一些没有受到查处的被举报官员,会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于是,很多人宁愿选择做“沉默的大多数”。而“官员举报官员”作为体制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公开打破了官场内的利益联盟,体现了权力相互制衡的精神,对于反腐倡廉意义重大。相比于体制外的群众举报,官员实名举报更容易获得重视。但要让“官员实名举报官员”形成常态机制 ,必须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可遗憾的是,我国保护举报人的专门法至今迟迟没有出台。当然,实名举报的法制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但面对残酷的反腐败斗争,冒险实名举报的官员需要制度支撑。为此,体制内的反腐败机构应该扮演积极角色,主动开通或疏通收受各类揭发举报信息渠道,完善保护举报人的相关措施,在体制内形成支持鼓励官员实名举报、杜绝另眼相看甚至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共识,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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