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意外出现的“凶手”
这起疑点重重的命案,难道这就么破案了?似乎有点过于顺利,但似乎也有哪个地方不太对劲。而专案组在调查后发现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郑海涛有精神病史。
就在专案组苦苦寻找线索时,一个意外凶手的自首,让案件出现了戏剧化的转折。这个主动自首的凶手,就是徐玉珊的丈夫、郑晓奇的父亲——郑海涛。
郑海涛出生于1957年,1995年与徐玉珊结婚,两年之后郑晓奇出生。郑海涛在岛城某单位工作,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他的收入比较高,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徐玉珊也有工作,虽然收入一般,但非常会过日子,所以家中有一定的积蓄。
作为死者的第一直接关系人,郑海涛接受专案组的问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是就在案发当天的下午,民警对他进行很普通的询问时,郑海涛直接承认,妻子、儿子都是他杀害的。
按照郑海涛的说法,由于妻子、儿子长期以来对他非常不好,妻子和他多次提出离婚,儿子甚至还要把他撵出家门,这让他心生怨恨,案发前一晚,即6月6日晚9时许,由于家里的一些琐事,他再次和妻子发生争吵,气得他一夜没有睡着 ,所以在6月7日清晨,趁着妻子和儿子正在睡觉,把两人掐死,然后又从厨房拿出擀面杖击打两人头部,最后用刀刺两人的胸部。后来他将屋里血迹清理掉,又把床点燃了,并把燃气管拔下,然后出门将作案工具都扔掉了,随后出门上班去了。
郑海涛所说的作案过程,确实与现场的情况比较相符,但是也有一些不相符的地方,不过还都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而专案组在调查后发现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郑海涛有精神病史。
对于郑海涛到底是否就是这起杀人纵火案的真凶,专案组在讨论案件时,出现了非常大的分歧。判断郑海涛就是真凶的民警们认为,郑所供述的现场情况、作案过程与掌握的情况非常相近,如果他没有到过现场,不可能知道得如此详细,而且他也供认了作案的动机 ,符合激情杀人的特点,并且在案发时间里,没有人能证明他的行踪,也具备作案时间。其所说的一些与现场不相符的细节,很可能是因为有精神病史,作案时思维混乱而混淆了。
在判断郑海涛不是真凶的民警们看来,郑虽然所说的情况与现场极为相似,但是有非常多的疑点,他所说的用刀刺过死者,但在死者身上并未发现锐器伤,整个作案过程非常有条理,并且还有纵火、掩盖现场的行为,这都不太符合有精神病史者的行为,最为重要的是,徐玉珊的手机不见了,郑海涛显然并不知道这一点。
4 重归起点的调查
不是谋财害命,也不是因仇生歹心,难道是因为感情问题?这一个问题的提出,让专案组有了新的侦查方向。
出于严谨的考虑,专案组聘请了精神病病理专家对郑海涛进行会诊。专家最终给出了结论——通过郑海涛的举动,很难判定他是否是真正的嫌疑人。这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如果郑真的是凶手,那么他所供述的情况应该不会是在发病期间所为,因为这些细节都非常具体;如果郑不是凶手,从病理上来说,这属于自罪型精神分裂症,这种症状表现为原发性妄想,有毫无关系的两个或者多个妄想,妄想内容荒诞离奇,而在受到外部条件刺激后,会加深妄想。
郑海涛是否是真凶,专案组把这个会严重干扰调查方向的问题彻底放下了,重新开始调查,寻找一切证据和线索,能否与郑海涛所供述的相符,放在后期再进行验证。
案件又回到了起点,在假定没有找到任何嫌疑人的情况下,专案组重新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案发现场的门窗完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两名死者衣着完好,现场也没有搏斗的痕迹,再加上周边邻居没有发现异常,受害人很可能是被一击毙命,很可能是熟人作案,至少应该是认识徐玉珊、对其家中比较熟悉的人。此外,现场虽然有翻动的痕迹,但是并没有丢失贵重财物,显然不是为了钱。
新一轮调查开始。周边的居民普遍反映,徐玉珊平时为人挺好,生活作风也正派,她的婆婆病重,她还经常和其他亲戚一起照顾老人。而在徐生前,她经常联系、走动的人员,也基本都是单位的女同事或是亲戚,也没有与异常人员接触。
没有发现其他嫌疑人,郑海涛仍然坚称自己就是凶手,案件再度陷入僵局。对于此时的办案民警来说,除了巨大的压力,还有一种若隐若现的感觉,真相似乎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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